加拿大旅游签转学签新政

上月底(4月),加拿大移民局在其官网对在加拿大境内旅游签转学签的政策进行更新。
 
新政主要更新如下:

1,

Foreign nationals who are in Canada as visitors and are authorized to apply for a study permit from within Canada under section R215 may begin their studies once they have submitted their study permit application, provided the application has been submitted before the expiry of their visitor status. They are required to cease studying if their study permit application is refused.

在境内递交学签的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后的等待过程中,可以上课,直至访问(旅行)身份截止(失效)。如果学签被拒,需要立即停止学习。


这样的好处就是学签申请人可以在等待结果的期间(通常审批需要1~2个月),立即入读所报取的学校。从而缩短学习时长,加快毕业速度。当然,这也有一定的风险,就是如果拒签,前期的所交的学费会有损失。然而, 这个条件从侧面反映出加拿大移民局视乎默认了只要符合境内旅游签转学签的条件,一般不会拒签。享有此类政策的只有毕业后工签。
 
在递交毕业后工签PGWP后,在等待期间,便可以立即(合法)的工作。这种规定是基于毕业后工签几乎不会被拒签的情况下制定的。

2,

在境内申请加拿大旅游签转学签,必须满足移民条例 R215(1)(f)(iii)。即,学校必须是加拿大移民局认可的,有DLI的学校;且录取信上写明DLI号。如果是有条件录取 conditional offer,必须写清楚到底是什么条件。录取信上所描述的“must provide proof of English Proficiency” 等这类条件不再符合新的规定的;必须写清楚什么课程,什么条件才能满足入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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